,一双笑意盈盈的眸子亮晶晶的看向我,充满期待。

我当时并没有喜欢的人,也不讨厌他,甚至经常在一起学习习惯了身边有他的存在,鬼使神差的,我同意了。

就好像,被一种名为青春的情绪指使,马上就要上大学了,也该谈一场恋爱啦。

就这样,我们在一起了。

大一,他加入学生会,组织学校各种活动,参加数学竞赛,物理竞赛,集中培训,忙的不可开交。

我上半学期跟随老师参加交响乐团每月四场固定演出,下半学期跟随老师去欧洲巡演,忙得不可开交。

现在想想,我们的恋爱大多数都是通过手机谈的,同在一座城市,一年见面的次数好像两只手就能数得过来。

但我挺喜欢这样的状态,不过度粘腻,不过度依赖,所以也没有过度思念及深层次的渴望。

可是,这是不是不够爱的表现?

阳光透过繁茂枝叶落下斑驳光影,沈逸风脸色微白,“......为什么?”

“性格不合。”

历史总是在重复,正如此刻,重复着上午电话里的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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