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地,为之变色。惨烈的杀气,让风雪都为之颤抖。浓浓的血腥味,更是让人忍不住想要呕吐。可这是乔四,赖以生存的世界。他的一切,都是在血腥杀戮中得到的。他陶醉的呼吸着空气中的血腥味,一刀捅进了一名马仔的心口,然后呈九十度角,狠狠旋转着刀锋。血液和喷泉一样挥洒,凄厉的惨叫声,让大地都为之惧怕。狰狞的笑容,浮现在他的面颊上,在这一刻,他就是地狱中的修罗。
世间事,没有后悔药可以买。我后悔加入黑道,放屁,错,就别后悔,后悔了,你就再也没有机会证明自己是对的了。既然已经混了黑道,就别假慈悲。一个又一个的马仔,倒在乔四面前,乔四宛如地狱中的死神,无情的收割着贫贱的生命。发觉老大亲自上阵厮杀,所有乔四旗下的小弟,先是一愣,然后和吃了伟哥一样,红着双眼,嗷嗷怪叫,彻底发狂。榜样的力量,是无穷的,既然老大都亲自上阵了,那自己豁出性命,又能如何。
少年热血,江湖,是年轻人的江湖。事到如今,孙氏四兄弟也呆不住了。恐惧,可以让人变成懦夫,但任何事物,都有其两面性,塞翁失马焉知非福。人若是极度恐惧时间长了,往往会从懦夫,变成勇者,变得不顾一切,犹如疯狗,再也无所畏惧。这个道理,许多人可能一辈子都不明白。农民翻身做主人,只会比地主更加凶残。孙德礼的双眼,渐渐变得有些发红,事到如今,怕有球用,横竖都是个死,拼了。他的呼吸逐渐变得平静,不再恐慌。他冷冷的看向自己的三位亲兄弟,猛然一记耳光,狠狠的甩在老四孙德耻面颊上。
“老四,你他妈的给我振作点,横竖都是个死,像个男人,和乔四拼了……”。孙德礼说完,挺起了腰板,从车后走了出来,弯腰拾起了一把砍刀,大步向乔四走去。将,就是兵的主心骨,看到了大哥的行为,他的三个弟兄,也变得胆气壮了不少,有模有样的,从地上捡起了砍刀,尾随着大哥的身影,向乔四冲了过去。
孙德礼,极其精于算计。射人先射马,擒贼先擒王。只要杀了乔四,对方阵脚肯定会大乱,到时他们四兄弟就可以趁机逃脱。古人的计谋,一向有其高明之处,准确点来说,孙德礼的策略,也算是正确的。龙无头不行,乔四一死,的确会出现大乱。可理想与现实,总是有那么大的差距。计划,计划,永远只是计划,不是现实。乔四哪里有那么好杀,一个从小没有父亲,穷困潦倒的少年,能靠自己的双手,成为跺一跺脚,市长都要叫爷的巨孽,岂是那么容易对付。狼,永远是狼,即使温顺的羔羊再多,也不会是一头狼的对手。乔四的衣服,已经被鲜血浸透,宛如厉鬼。他忽然抬头,看向了冲他奔来的孙德礼,杀气四射的恐怖眼神,宛如利箭,刺的孙德礼浑身一个颤抖,为之一愣。这还是人的眼神吗,恐怕即使真正的狼,看到这种眼神,都会退避三尺,惧怕不已。孙德礼握刀的手,在不断发抖,他一个富家大少,平常收拾谁,都是幕后指挥,何曾亲自上过阵,哪里有什么厮杀经验,可他已经没有选择了。
血喷三尺,孙德礼第一次发现,原来自己血液喷出的声音,是那么的动听。原来死,一点都不痛苦,痛苦的是,等待死亡的过程,他解脱了,他不甘的盯着乔四,仰天向后倒去。天色已经发白,点点繁星,化为虚无。天空依然蔚蓝,大地依旧美丽,可他再也看不到了。人呀人,算来算去,算的其实都是自己。或许,来东北,本身就是一个错误,他的钱,已经足够普-->>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