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了。

“草,都他吗不想活着离开东北了,谁再敢喝彩试试……”,卷毛从小就不是什么让人欺负的主。他气急败坏的掏出手枪,对着全国各地的扒手,嗷嗷怪叫。他一番歇斯底里的话,最主要是他手中的枪,让在场所有的扒手,愣了一下,短暂失声,然后是更大的喝彩声涌了出来。没办法,今天来的,都是全国各地真正的扒手精英,见过大世面,敢打敢拼的亡命徒。一把枪,总共十发子弹,就想吓住四百来号人,根本不可能。

“哈哈哈哈……”,黄挺利猖狂的一阵冷笑,猛然伸手,把八戒还有旗下一众小弟叼在嘴上的烟头,拿到手中,然后面无表情的快速把一把滚烫的烟头按到了伤口上。皮肉烧焦的糊味,伴随着吱吱啦啦的响声,让人不寒而栗,看向黄挺利的目光,都变得不同了。英雄主义虽然未必能收到良好效果,可每个人心中,都有一个英雄,都有一个梦。真男人,真汉子,一向更容易被人接受,不是那些小白脸能比的。其实,老黄同志不怕死没错,但绝对没到关公刮骨疗伤那种境界。他的举动,全是有目的,有动机的。想要震撼全场,就要立威,而杀人只会让人感到恐惧、害怕,不会赢得人的尊重。想要收服一伙亡命徒,就必须让他们心服。对别人狠毒,很容易,可对自己狠毒,非常困难,一个人连对自己都这么狠,怎么能不成大器。所以,老黄用自己的身体做赌注,既是迫于无奈,也是最为稳妥保险的方法。况且,老黄是顶尖的扒手,对刀的掌控能力极强,看似全力的一刀,实际只有刀尖部分,捅入了肉里,伤势根本不重。而用烟头烫伤口,既可以消毒止血,还能起到再次震慑群雄的效果,何乐而不为。

“玛的,死瘸子,算你狠,咱们走着瞧……”,聪明人,通常都不太讨人喜欢,因为太聪明,许多事就会想的太多,小心谨慎,不够爽快。反倒是那些敢爱敢恨,性格直爽的汉子,往往更受欢迎,朋友成堆。卷毛无疑,是个聪明人,他明白,如此狭小的空间,一旦开火,自己必定成为众矢之地,到时枪子无眼,在场的能有几人活着走出去,殊难预料。他可不想死要面子活受罪,为了几句言语,害大家一起玩完。至于火拼,那是迟早的,但不是现在,也不应该是在这种场合。

阴狠的冷笑,挂在龙哥面庞上,他轻轻的站起身,拍了拍卷毛的肩膀,示意他稍安勿躁。今天这种场合,火拼这种事,是任何一方都不想看到的。成大事者,不拘小节,喜怒不形于色,几句言语之争,如何能乱了自己的方寸。他们一党人来这里,可不是为了火拼的。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,有耐心的人才能笑到最后。

“哼,黄瘸子,你不要逞嘴舌之能,想做贼王,可以,拿出真本事来,只要你能技压群雄,我们龙家一定承认你贼王的地位……”,场面话,其实是一种技巧。龙哥不是卷毛,他更加阴险狡诈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,但若是牵涉到自己的自身利益,难免任何人都会有私心。刚还团结在一起,对黄瘸子好感大增的一群扒手,立刻变得互相猜忌仇视起来。贼王,谁不想当。能号令群雄,成为新中国第一个贼王,何等荣耀,就算死了也值了。自古帝王将相,为了权力,父母兄弟皆可杀之,黄挺利不过是一个陌生人,如何能让所有扒手,甘心把贼王地位让给他?

“啪啪……”,听了龙哥的话,乔四微笑着坐在那里,鼓起掌来。他很佩服龙哥的智谋、口才。人与人斗,其乐无穷,和一群只会点头哈腰,满嘴恭维的小鱼小虾斗,有什么乐趣,就是要和强者过招,才有点意思。既然龙哥想要斗上一场,那就划下道来,他奉陪到底。今天无论如何,他也要把黄挺利送上贼王的宝座,谁敢阻挠,他就杀了谁。不过,他对黄挺利是绝对有信心的,比拼偷技,他不信有人能比老黄技高一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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