猎人开枪,将“黑熊”击毙,“拯救”了女子。

这个案子放在国内,大概率涉嫌过失杀人罪。

可在国外……

却直接判处了无罪释放!

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!

法官的判决词里写道:当同胞受难,任何时候任何人都该出手,这是正义之举,无论何时都是正确的,不应该考虑其他可能的后果。

所以。

在国外的判例法体系中,法官们是可以拥有情绪倾向的。

判决的结果……

更多取决于法官对案件的看法和态度。

陈天阔刚向张清源简单说明了法系的不同,就听到秦牧开口反驳道:“神圣性?”

“恕我直言,对方提交的这两份捐款协议里,全是假借捐款实施的肮脏丑陋的勾当!”

“捐款,本就是出自于个人意愿,向其他受难者或者贫困者施以援手。”

“试想一下,就连当事人都不肯承认的捐款,它能有多神圣?它的意义又何在?”

陈天阔抬起头。

就看到身旁的秦牧不卑不亢,目光和法官交汇。

怒怼起了法官。

毫不相让。

“这……这这……”

他咽了咽口水,额头上冒出了几滴冷汗。

此时此刻。

他心里只浮现出来一个字。

刚!

太刚了!

他在国外打了这么多年的官司,还是头一个遇到和法官说话语气这么冲的。

要知道。

即便是上法庭之后,判决是陪审团做出,可法官依旧具备一票否决权。

只要法官不承认判决结果……

便需要重新审理。

可以说法官基本左右了案件的结果。

再加上法官拥有的自由判刑的权限……

和法官对着干,基本没有好下场。

“年轻的异国律师,你的话我不否认,但契约精神至高无上,你需要明白的是,你方当事人具备了民事能力,可以完全为他们的行为负责。”

而法庭上。

法官被怼之后,也略带一丝愠怒:“上面的字迹,我们已经交付了鉴定机构进行了验证,和两人自己的相似度达到了80%。”

“足以证明字迹确实是他们自愿所签。”

“他们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,自愿签字,便不该否认捐款。”

法官略显苍老的声音传出。

虽然不大。

却中气十足,毫不退让。

“他说啥,他说啥?”

被告席上。

张清源伸着脖子,连忙看向了陈天阔。

陈天阔:“……”

他本想琢磨下该如何应对法官的言论,却被张清源突然打岔。

没办法。

只能给张清源两人继续充当翻译的角色。

将法官的这番话,翻译了一遍。

其实。

法官说的话,也不无道理。

这也是他们认定的依据。

在国外。

宗教意识严重。

而这笔捐款……

更是捐赠给当地教会的!

所以法官才会说出的神圣而伟大这句话。

捐给教会,是需要侍奉上帝的。

不少法官……

都是坚定的信徒。

被秦牧那么一说,自然会愤怒。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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