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想起过去每次碰到阿凯莎自己都会倒个大霉,霍格就忍不住想笑,不过在欧坦城遇到她后,逃朝雾森林里被炸断了半边骨头,能幸运的与老狼结伴;在哥达城遇到她后,惹上了理查兹这个大麻烦,但最后还是靠他救出了格雷;在前往梅拉诺的路上遇到她后,自己和老狼双双重伤,差点死去,不过能结识克莱西与贝拉克,倒是也得到了不少好处,严格说起来,所有与阿凯莎有关的大霉,只要撑过去之后就能有大运。
“如果去林海找她们,会不会又倒个大霉,最后还能得个便宜呢?”霍格思考着这个问题。
无论是会倒霉还是会走运,霍格都不可能扔下阿凯莎不管,他决定去一趟林海,希望能通过鲁奥韦西和名头和与大巫的关系,将芥末佣兵团救出来——前提是她们还活着。
和大家告别后,霍格只身前往林海,这次要去的是兽人的地盘,去游说而不是打架,带上别人反而不方便,要逃跑的时候也多个累赘。
“不知道这一次,还能不能听到阿凯莎说男人的坏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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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海位于迪卡勒大陆的最西边,是一片由树木组成的绿sè海洋,也是兽人一族的栖息地。林海的最东边就是吉罗克山脉,山脉南起大洋,北至维隆帝国西北角,隔绝了兽人与阿加特帝国的接触,却在维隆帝国西北方留下了一个仿佛大门一般的巨型缺口,被称为“灾难之门”,维隆帝国与兽人就围绕着这扇门打仗,一打就是数百年,偶尔也会有停战的时候,但停战的持续时间都不长。
谁与说不清维隆帝国与兽人当初是为了什么而开战,按照现在的官方说法是:兽人想要入侵维隆帝国,目的是要吃人。可这理由就连那些吃不饱饭的贫民都不相信,又能骗得了谁呢?不过倒也没有多少人会去在乎理由,兽人长得很吓人,对于人类来说,理由有这一条就足够了。
在来的路上,霍格一直在思考着要如何寻找他认识的那位大巫,兽族分为很多个部落,就和人家的家族一样,每个部落都有一个大巫,也就是族长,霍格所认识的那位大巫是目前兽族最大一个部落的领袖,要找到他并不是问题,问题是能不能活着找到他——兽人的脾气可不是一般的暴躁,说不定还没见到大巫就被别族的兽兵兽将给撕了。
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,霍格来到了维隆帝国的西北方。
绕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岗哨,霍格来到了人类大军和兽人大军的交战之地,这块土地吞噬了太多的血肉、尸骨与生命,被人类与兽族称为“冥土”。
冥土是红sè的,鲜血一般的红,而且永不褪sè,谁也说不清这鲜红sè到底深入地底多远,也没有人想要弄清楚,因为冥土只要一被翻开,就会散发出难以忍受的恶臭,似乎想要用气味将一切生命驱赶开来。
站在冥土上,霍格感觉到了发自内心的冷,与寒冬的冷有很大的区别,泡过冽泉后,霍格的抗寒xing比正常人要强得多,但此时他却无法抵御这种特殊的寒冷,大概只有充满了杀意和肾上腺素的战士才能够生存下来,不过机率一定小得可怜。
骑来的马才刚踏上冥土就嘶叫人立起来,将霍格从马背上蹶了下来,霍格没有被摔伤,却是十分的茫然,他感觉很不好,说不出来的难受,战争对一名刺客来说太庞大、太激烈、太……复杂。
不愿再在这块冥土上多呆,马又受惊跑了,霍格只能靠自己的双脚奔跑,他跑得很快,但是冥土的面积太大,一时半会没办法跑出去。
跑了一个多小时,霍格感觉自己应该已经到达了冥土的中心地带,这里更加yin冷,不过霍格跑出了一身大汗,比起先前已经自在得多和。
出了汗,若是停下来的话就会更冷,霍格原-->>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