跑?
那贵族少爷可是男爵的儿子,这座小城里顶级的贵族子弟,他一个长期生活在这里的佣兵,能跑哪里去?
恐怕还没跑多远,就被人发现了吧。
况且男爵儿子说了,只要找到那小子,他欠的债务就一笔购销了。
被逼无奈的塔姆斯只能乖乖去打探那小子的消息,于是在城里徒劳的转了一圈以后,才郁闷的回到佣兵公会,一边烦躁的喝酒,一边打探消息。
没想到这一次,好运就找了上来,他刚到公会没多久,就看见了一个穿着一身崭新衣服的菜鸟,披着斗篷,来注册佣兵。
而在这菜鸟的斗篷里,有一把大剑插在他腰间的剑鞘里。
是那小子。
兴奋的塔姆斯二话不说就跟了上去,以他启明中阶,点亮了6颗主星的实力,对付这菜鸟佣兵不是手到擒来?
可惜他却没想到,自誉为经验老道的佣兵,却被一个菜鸟给反偷袭了一回。
……
“就是这样?”
维纶双手叉在胸前,微微皱着眉头问道。
“没错没错,就是这样。”在维纶的身前,塔姆斯被自己的衣服捆着手脚,靠在墙壁上,死命的点头,他的脸上还能看到一块红肿,正是被维纶两拳打出来的伤痕。
“真是标准的恶少。”维纶挑了挑眉毛,虽说对方是男爵的儿子,但他明天应该就会离开这里,到时候对方怎么有权势,也与他无关了。
“我也是被逼无奈啊,欠了那么多钱,把我杀了论斤卖都不够啊!”塔姆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,一副痛苦可怜的表情。
维纶不为所动,并非是因为在地球上他看了多少家庭苦情伦理剧,而是塔姆斯的表情,实在是不够到位。
只不过就这样让维纶杀掉塔姆斯,也不可能,他又不是杀人狂,就这样杀掉一个原本毫无关系的人,维纶可做不出来。
“放心,我不会杀你的。”维纶看着塔姆斯,“不过你要保证不会泄露我的消息。”
“当然当然!我什么都不会说的!”塔姆斯大为惊喜,他的目光到处乱转,心中却浮起了一个念头:菜鸟就是好骗,毛都没长齐就出来混了。
“呵呵,你觉得我会信你吗?”维纶整了整自己的斗篷。
“你……是什么意思?”
维纶瞥了他一眼,脸上露出了笑容,这笑容让塔姆斯心中不禁冒出一股冷汗,“不好意思,要让你受凉了。”
“什、什么?不!不要过来啊——!”
……
早晨的阳光穿破天空中飘荡的白云,在小城中尽情的释放着光亮。阳光透过轻薄的窗帘,将维纶从沉睡中唤醒。
“早上了啊。”
维纶揉了揉脑袋,翻身从**起来,将衣服穿上,随手摇了摇桌上的铃铛,与旅馆一楼大厅相连接的铃铛会提醒服务员,这里需要服务了。
在维纶整理好行装时,门口就传来了一阵敲门声:“先生,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?”
一个年轻的女声问道。
“哦,帮我送上来一份早餐。”维纶随口说道,他要动作快一点,希望佣兵公会那也能早点联系上商队。
“好的。”门外的女声应道。
不一会儿,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,这次却换成了一个略带粗犷的男声:“先生,早餐准备好了。”
“哦,好的。”维纶匆匆应答了一声,他将大剑斜靠在门边,正要伸手把门打开。
砰!
一只手猛然打破了单薄的木门,抓住了维纶的手腕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