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板娘瞅了瞅我:「姑娘,我咋看你眼熟呢?」

「咦,我也觉得眼熟。」

「是呀,是呀,就是忘了在哪见过了。」

我说:「我在附近捡垃圾。」

哎哟。

有个大爷一拍大腿:「是你呀,妞,前几天,你因为几毛钱的零头跟我拉扯了半天。」

是收垃圾的大爷。

「你不是见义勇为那个,偷电动车的,偷手机的,都被你办了。」

「是我。」

大家一看,赶紧扒拉手机,拉出视频一看,还真是。

这下热闹了。

大家你一言,我一语,还有人请了我一顿烧烤。

「妞呀,怎么回事?」

我摇摇头:「我也不知道。」

最有可能的,是偷电动车的团伙,或者偷手机的团伙报复。

再一个可能,是黄晴找的人,打算将我做了。

当然,还有另一个可能,是王秀兰那边的人。

当初,我离家出走的时候,人家已经收了三十万的彩礼,和一百万的器官捐献的钱。

我一走,到手的鸭子飞了,王秀兰怕是要疯。

但这些,不能说罢了。

等警察来了,也是老熟人,一个老刘,一个王哥。

好像派出所没有其他人了一样。

行吧,小说世界确实不需要太多的路人出场,我理解。

13

大家围在一起,吃着烧烤,做着笔录,调了监控,剩下的就是等了。

大家催着我赶紧回家,太晚了,一个女孩子在外不安全。

「好嘞。」

我吃完最后一串肉,抹了抹嘴,厚着脸皮跟警察挤在一起。

「叔叔,我无家可归,没地方睡,收留我一晚呗。」

两个叔叔有点犹豫。

我再接再厉:

「万一他们还有人,我自己一个人不是很危险吗?」

最终,他们同意了,给我找了一个地方睡。

我一个人不敢住在小破车里,怕有人埋伏。

虽然我一个能打十个。

但也不代表我傻傻地往陷阱里跳,有些麻烦能避免还是避免吧。

等到去末日送物资的时候,就好了。

只要那夜,我能摸到车,我可以将他们都带进末世,生不见人,死不见尸,还能摆脱所有的麻烦。

我冷酷地计划着。

能在末日生存五年的人,手上怎么可能干净。

纯好人,在末日是生存不下去的。

14

就这样,我在派出所对付了一晚。

早上起来后,刷了牙,洗了脸,刚要走,就被刘叔给拉住,不让我走。

他查到了我的信息,给黄家人打了一个电话,讲明了情况,总而言之是:你女儿有危险,赶紧来领走。

我一听,借口去厕所,跑了。

黄家人,呵,垃圾都不让放。

回去干吗?

我又换了个地方去捡垃圾。

相熟的拾荒者通过群聊告诉我, 我常去捡垃圾的老地方有陌生的男人转来转去,还打听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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