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得一生中,不可能没有挫折,纵横情场的花花公子富二代,终有在情场吃瘪,被人拴住的时候,这是命,老天其实很公平,你给予别人的东西,迟早都会有人还给你。人生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,莫笑少年穷,莫欺白发翁,总会有你轮到这一天的。
李正光活动了一下有些发麻的胳膊,双眸渐渐变得血红,红的快要滴出血来,他从来没有遇上这么强的对手,即使是他身手巅峰的时候,也未必能够轻易取胜,别说现在。他第一次有些后悔,这些年不该沉醉于酒色,以致荒废了一身功夫。世间万事,不进则退,犹如谈一场恋爱,该结婚时一定要结,错过了,想要再结可就难了。这些年,李正光可以说是要风得风,要雨得雨,活的别提多风光,大口吃肉,大口喝酒、一掷千金的玩女人、赌博,而A则无数次徘徊在生死边缘,天天靠杀戮养活自己,无论从身手还是实战经验,都不是李正光可以比拟的。或许是李正光这些年实在太顺了,老天都看不下去了,决定给他一点教训,让他清醒。知道天有多高,地有多厚。
“原来是高手……”,李正光的牙齿咬的嘎嘣响,面部青筋暴凸。人争一口气佛受一柱香,不管对手如何强大,他都没有选择,只能勇敢的面对。这是他的悲哀,可他不后悔加入黑道,从来就没后悔过。他狠狠的撕掉上衣,往旁边一丢,拔出了腰间的匕首。既然拳脚难以取胜,那就玩刀吧。用刀的战斗,可不是单看水平造诣了,李正光不怕挨刀,不管挨上多少刀,只要没有命中要害,他就有机会获胜,用刀最大的好处,就是你永远不知道谁会赢,轻轻一捅,李小龙都照样拜拜。
A的面孔,依然没有任何变化,仿佛一尊石化的雕像。他的五官,其实很平常,非常平常,既不俊美也不是很难看,看不出有任何地方与常人不同。可通常,这种杀手最为可怕,你给他穿上一套西服,他就是白领。换上街边十元一件的汗衫,就是民工,让你觉不出有任何不妥,减轻怀疑,以至于死不瞑目,到最后都难以相信自己的双眼。A看到李正光掏出刀来,二话不说,干净利落的也从腿腕处拔出一把军用匕首。作为一名杀手,不管功夫多高,都不会和武者那么有原则、有风度。如果硬要说他们有什么原则,那就是保护自己,杀死目标,只要目标未死,他们就**魂不散的紧紧纠缠。这是他们的职业道德,而现在,他们貌似已经完成了任务,该离开了,那就不需要一点原则,他们是生活在黑暗当中,见不得光的人,只要能离开,所谓的面子问题都是浮云。
李正光的笑容,有些嗜血,不要以为在战斗中笑的狰狞很容易,平常人遇上打架这种事,多是大脑一片空白,别说笑,能不能保持正常的反应力都要看情况。甚至说,从小练功夫的武术家,都不一定能打得过街头流氓,这也是为什么武术没落的根本原因。缺乏实战,不能与时俱进。现代技击,讲究的是快速击倒对手,一招制敌,然后才是武“道”,试问,无法击倒对手的功夫,还谈什么道,难道是扯道。
乔四穿着医生的衣服,大摇大摆的站在医院门口,暗中观察李正光的表现,无奈的摇了摇头。蠢,实在太蠢了,一群笨蛋,这又不是比武,讲什么原则。既然短兵相接,枪法好的人快点偷偷去拿枪,两记黑枪解决掉就得了,装什么英雄,一点觉悟都没,黑社会就是黑社会,又不是大侠。现实生活也不是在武侠书中指点江山,再讲原则也变不成宗派。他偷偷的顺着墙角,向李正光的方向移动,缓缓地从怀中掏出了一把手枪。他的怀中装着两把手枪,一把是黄庭利怕他在医院无法应付突发地危险,偷偷塞给他的,另一把则是李正光给他的。乔四的想法很简单,李正光赢了倒罢了,一旦不妙,那他就算豁上暴露,也要把对方留下。夜长梦多,对方如此强悍,一旦被对方跑掉,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,这个险他冒不起。暴-->>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