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……那行吧。”顶着警用灯、还大咧咧停在医院门口的车,看来不是假的。傅真也是真的赶着去现场,想跟着警察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,于是只能把陆永乐交给闫钧了。

  临走之前,傅真还嘱咐了句:“你虽然现在没什么知名度,但指不定谁走漏风声,会想采访你。你先律拒绝,让记者联系公司。”

  “好的,知道啦。”

  陆永乐和闫钧走后,傅真原本还有些温和的神,肃然凛。

  他转头冲两个助理道:“走吧,去事故现场看看。”

  【作者有话说:闫钧:这谁?

  傅真:这谁?】

  第44章 最喜欢的味道

  陆永乐踏进家门,先把闫钧压到沙发上美美饱餐了顿。

  他这回啃的不是手指,而是直接咬上了脖子的大动脉。其实闫钧这种腥风血雨里走出来的人,是不会轻易让人接近致命要害的。但奈陆永乐目光灼灼地盯了路,闫钧实在是被那双桃花眼闪得有点发燥,为了避免这个小血族再出什么缠人的招数,闫钧决定顺水推舟地给他咬了。

  不得不说的是,陆永乐虽然没返祖出血族的魅惑能力,但进食时候的姿势,还是很暧昧的。

  男人坐在沙发上,靠着靠背,陆永乐就跨坐在他身上。两人的身体几乎是完全贴着,闫钧甚至能感觉到青年的心跳。陆永乐扶着闫钧的肩膀,脑袋埋在对方的颈窝,发尾蹭过男人的脸颊,犹如小宠物过来蹭了蹭毛。

  在闫钧面前,返祖的血族不用费尽心机,不用遮遮掩掩。他大大方方地舔了舔,又大大方方地咬了下去。他甚至也不用担心喝得久点会让人起疑,自得地口口吞咽着,真真是舒坦极了。

  闫钧默默坐在沙发上,拳头紧了又松,松了又紧。在他脖子上戳个洞,感觉上异于取他性命。为了防止自己暴起掀开陆永乐,闫钧不得不拼命抑制自己的本能反应。

  陆永乐不知道自己差点落入命悬线的境地,他很放松,慢悠悠地地享用完了自己的大餐,舔了几下作为收尾,这才爬下男人的大腿。

  “好啦,不流血啦。”陆永乐抽了两张纸巾,塞给闫钧,“虽然我舔干净了,但你要擦擦吗?或者去浴室洗洗?”

  “不用。”以闫钧的经历,他倒是不在意这些。他看了眼陆永乐,伸手,至今就要擦到青年的嘴边:“嘴角还有血迹。”

  “唔?”陆永乐躲开了下,然后自己伸出舌尖,在嘴角上轻轻舔了舔,“还有吗?”

  闫钧放下手:“……没了。”

  “哦。”陆永乐咂咂嘴,回味道,“闫哥,我总觉得你的血好香啊,是我的错觉吗?”

  闫钧还不知道陆血族用这套话说了多少人,理性回应:“是错觉。如果不是,那就是你的血脉影响你了。人饿的时候也会觉得食物特别香。”

  “不样!”陆永乐振振有词,“闫哥的血是最特别的!好喝!喝完后感觉神清气爽!我第次和闫哥的血的时候,感觉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样!特别特别特别好喝!”

  闫钧听他的好话不要钱样地往外倒,冷静指出:“但你之前两次的周期并不需要我。”

  “唔,因为好东西吃多了,就会不适应其他的嘛。”陆永乐舔舔嘴唇,“所以我要克制点,不要这么经常找闫哥才行。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啊!”

  “我本来就是你的临时血源,如果有必要,可以经常给你供血。”闫钧淡定回应,“半月次200cc,对我来说并不是多大的事。”

  “真哒?”陆永乐翻身,跪坐在沙发上面对男人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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