槐夏风清,今日宜插花。

渝星子在头天晚上就已经约好了与她交好的千金。

地点在蜀城最顶端的私人会所,沧海遗珠。

“听说你要结婚了?”冯欢欢剪下一小截黯青的花茎,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。

渝星子拿着粉玫瑰的手一抖,水珠洒在粉裙上,晕湿了一大片。

她先是愣了半晌,随后纤眉微蹙,歪过脑袋,顶着一双水波流转的美眸看她:

“和谁?”

“不知道。”冯欢欢好整以暇,放下手里的百合,摇头轻笑:“你都不知道,我又怎么会知道?”

“谁又在外面造我的谣?”

类似的事情发生了不是一次两次。

先是与季家大少,再是和白家小儿子。

渝星子本来放任着没管,但谣言长了双飞毛腿,满帝国地跑,实在是让她恨得咬牙切齿。

嘴角抽搐之间,手一用力,直接扯下了好几瓣可怜的鲜嫩花瓣。

冯欢欢见她面色不愉,接过她手里的花,递去干净的毛巾用来擦手。

“这次好像挺不一样的。消息不仅在我们小的这一辈里传开,连我爸都开始念叨,让我妈赶紧备一份体面的恭贺大礼,给渝叔和乔姨送去。”

说话间,冯欢欢止不住盯着她一双擦拭干净的纤纤玉手看。

她的手可真好看,皮肤白皙细腻,指甲干净圆润,透着健康的淡粉。

右手手腕和食指上,戴着成套的粉钻首饰,色泽温和,像是被稀释过的晚霞,令人目眩神迷。

这套首饰冯欢欢在新闻上见过。

合众国纽城拍卖会新鲜出炉的拍品,价值高达1982万人民币的芙粉极星。

前天刚被神秘买家拍走,今天就出现在了渝星子的手上。

不得不感慨,渝氏夫妇对这唯一的掌上明珠,还真是千娇百宠,放在珠宝堆里宠着养大的。

渝星子随手撇开毛巾,端起金丝玻璃桌上的花茶,莹润粉唇轻抿了一口:“那还真是奇了怪了,按照我爸爸那大嘴巴的作风,我应该是情报的一手知情人啊。”

她神情凝重,仍在思索中,几秒后重重点头,一本正经得出结论:

“这瓜恐怕不保真。”

“噗嗤”冯欢欢忍不住笑出了声,兀自坐下。

她双手撑住下巴,眼里含着戏谑的笑,调侃道:“那你打算和谁结婚?温润儒雅季初尧?还是青梅竹马白煜阳?或许我们渝小公主是想在接下来的大学生活里,邂逅一段青涩的初恋?”

“切~”渝星子浅浅翻了个白眼,走到阳台边靠着木质花盆架,数落起来:

“好你个冯欢欢,自己马上要订婚了,就非得拉着我们这群小姐妹,陪你一起堕入婚姻的坟墓呗。”

她的声音又娇又嗲,这兴师问罪的话听上去反倒像是在撒娇。

听得冯欢欢好像被抽走了骨架,浑身酥麻发软:“哎哎哎,说真的。”

“你只要不结婚,恐怕圈子里大多的青年才俊,都得扳着指头,熬日子等你呢。”

“吹牛逼呢,不出去约都是谢天谢地了,更别说专一深情。”渝星子当即冷嗤了一声。

冯欢欢长叹一声,跷起的细腿在空中晃荡:“你知道圈里都怎么评价你的吗?说你骄矜自傲,持靓行凶。”

不论圈内圈外,被渝星子拒绝过的人不说上百,几十肯定是有的。

但她每次的态度都极其高高在上,一张精致的小脸顶着纯良,发出直击灵魂的一问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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